
2015-08-04阅读:1908
一、 招标依据
广州市凤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及《广州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程序》的规定,就碧桂园凤凰城·凤凰名苑项目招标,拟在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招标。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级物业管理资质、物业管理能力和信誉良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参加投标。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凤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招标项目名称
碧桂园凤凰城·凤凰名苑前期物业管理
四、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353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747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21429平方米,公建建筑面积12905平方米。本项目的总建筑密度为20.3% ,容积率为1.8,绿地率为41%。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3123个。
五、管理期限
三年
六、招标报名起止时间、地点及投标申请人条件资格
(一)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8月6日上午9:00截止
(二)报名地点:增城区永宁街碧桂园凤凰城凤晴苑四街1座商业体四楼项目管理部
七、资格预审
(一)资格预审通知时间:2015年8月7日上午9:00前;
(二)资格预审通知方式:传真,并请通过预审的投标申请人予以函复。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办法
贵公司自收到我司发出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于2015年8月7日上午9:00时至17:00时携带《预审合格通知书》到上述报名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作弃权处理。
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19日上午9:00前(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19日上午9:00前(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8月24日下午2:30时
(二)开标地点:增城区永宁街碧桂园凤凰城凤晴苑四街1座商业体四楼项目管理部
十一、投标申请人条件资格
1.投标申请人需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专业物业服务企业。
2.投标申请人需有类似的大型高档住宅小区管理经验,目前管理服务的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的物业项目不少于5个。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以以分公司的名义参与投标。
4.曾接管本招标方所属集团开发的住宅小区物业的投标申请人优先。
十二、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1.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属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在管主要项目获奖情况简要资料;
4.外地物业管理企业上述资料需带原件核对。
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资料均一式一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物业管理企业公章。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报名将被拒绝。
招标单位对上述材料进行预审。投标申请人要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符合投标条件,若参与项目投标的企业超过5家,则将由招标单位选取5家企业参与最后竞标;若参与项目投标的企业不超过5家,则将由招标单位选取3家企业参与最后竞标。
十三、联系方式
地 址:增城区永宁街碧桂园凤凰城 邮 编: 511340
电 话: 13928932283 联系人: 钟东兰
广州市凤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