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开展“五管齐下”工作的通知
2013-11-26阅读:763
各有关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增城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增出租办〔2013〕22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物业小区出租屋“物业主管、业主自管”分类管理工作,请各物业服务企业按要求落实人员和设施,以规范小区出租屋管理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登记管理工作,掌握本物业小区房屋出租和流动人员居住信息情况;二是安装自助申报平台、二代身份证读卡器和电子门禁系统(小区出入口处);三是安排小区保安定期对小区出租屋开展巡查工作;四是落实专职管理人员,负责与镇街出管中心联络,熟悉使用自助申报平台,及时登记录入、报送流动人员和出租屋信息,做好台账资料管理工作,并督促流动人员办理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
其中,荔城碧桂园、凤凰城凤馨苑、锦绣御景苑 、翡翠绿洲、时代倾城、新康花园、荔城花园、金竹家园、金地荔湖城、东方名都花园以及金河湾家园等11个小区被选为本次工作的重点管理对象,请所属物业服务企业高度重视,务必在11月底前按照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对不配合工作以及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将由行业协会作出内部通报的处理。
特此通知。
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