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物业小区安全管理服务水平,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根据市综治委《关于印发〈增城市物业小区星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增综治委〔2014〕12号)的工作要求,市国土房管局、市综治办、市出租办、市公安局以及各镇街已于11月中旬前完成对全市111个物业小区进行星级评定工作。11月26-28日,市国土房管局联合市综治办、市出租办对本次评定结果进行抽查核实,核查对象为所有评定为“五星”的小区以及“不达标”小区,并抽查10%“达标”小区的,进一步核查评定结果的合理性,以确保评定的情况的公平公开公正。
2014年11月28日